中资企业进入德国,我通常不会一开始就介绍公司注册,而是会先和客户聊几个问题。
通过这些问题,我希望更准确地了解一家企业对出海这件事准备到了哪一步;同时,也希望帮助企业把一些未来才会遇到的问题,提前拿出来思考。因为进入一个市场,不只是成立一家公司。真正重要的是,从公司设立开始,就为未来在欧洲的架构、管理和运营做好准备。
今天,我们来聊第01个问题:
谁来担任德国公司的总经理(Geschäftsführer)?
一定要找一个德国人吗?
这是很多中资企业第一次讨论德国公司总经理人选时,最先问我的问题。
答案是:不一定。
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并没有把德国国籍作为总经理的任职条件。一家德国有限责任公司(GmbH)可以有一名,也可以有多名总经理。
在我们接触的中资企业中,由中国总部的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管担任德国公司的总经理,是非常常见的一种安排。
这里我特别想提醒企业一个问题:本地化,不等于一开始就把公司的法定管理权交给本地的人。
企业刚刚进入德国时,业务模式、团队和市场都还在变化,总部与当地负责人之间,也需要一个逐步了解、磨合和建立信任的过程。
我们过去见过一些企业,在公司成立初期就让欧洲当地负责人担任总经理,但随着业务发展,双方出现分歧,于是开始频繁更换总经理。
而德国公司总经理发生变化,需要向德国商业登记簿(Handelsregister)办理变更登记,相关登记信息也具有公开性。
所以从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出发,我通常会建议:不要仅仅为了“看起来更加本地化”,就过早地把这个位置交给一个双方还没有经过充分磨合的人。
一个总经理,还是两个?
这也是企业经常会继续问的问题。
德国公司可以有一个总经理,也可以有两个甚至更多。如果有多名总经理,法律默认由他们共同代表公司,公司章程也可以作出其他安排。
在中资企业中,我们比较常见的一种结构就是:一位来自中国总部,一位来自德国当地。
这样的结构看起来很平衡——总部有人,当地也有人。
但真正需要企业想清楚的,其实是两个词:信任和放权。
两个人是否需要共同代表公司?还是可以分别代表公司?
总部愿意把多少管理权交给德国当地负责人?双方之间是不是已经建立了足够稳定的信任关系?
所以,一个总经理好,还是两个总经理好,我认为没有标准答案。
关键从来不是人数,而是谁真正适合坐在这个位置上。
而且企业也不用期待在公司成立的第一天,就把所有架构一次性设计到最终状态。随着业务发展、团队成熟和管理关系的变化,总经理的人选和代表方式都可以依法进行调整。
“那我能不能限制总经理的权力?”
这是我们在咨询中经常遇到的另一个问题。
比如企业会问:“10万欧元以内的合同让他自己签,超过10万欧元必须总部批准,可以吗?”
当然可以建立这样的内部管理制度。
但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企业一定要分清:公司内部怎么管,和总经理在法律上怎么代表公司,并不是完全一回事。
企业完全可以在内部规定,超过一定金额的合同需要股东或者总部批准,重大投资需要走相应的审批程序。
但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第37条同时明确:总经理在公司内部需要遵守相应的权限限制;但这类内部限制原则上并不会因此对外产生法律效力。即使内部规定某项交易必须得到股东同意,也不能简单理解成“没有总部批准,总经理对外签的合同就一定无效”。
这也是为什么我经常提醒企业:不要一边把一个人放到总经理的位置上,一边又认为通过内部制度就可以把他的权力全部收回来。
如果企业决定让一个人进入德国公司的法定管理架构,就意味着企业必须真正理解这个位置所代表的权力和责任。
当了总经理,就要真正去管理
如果一家企业刚刚进入德国,核心决策仍然主要在中国总部,我个人通常更倾向于由中国总部相对稳定的高管担任德国公司的总经理。
德国当地的负责人,可以先担任国别经理、欧洲负责人或者其他重要的业务管理岗位,并不一定从第一天开始就进入公司的法定管理架构。
随着业务发展、团队成熟,以及双方信任关系的建立,企业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也完全来得及。
但反过来,我也会提醒中国总部的高管:如果你担任了德国公司的总经理,就不能只做一个“需要的时候签字的人”。
既然坐在这个位置上,就要真正参与这家公司的管理。
所以,当我问一家中资企业:“谁来担任德国公司的总经理?”
我真正想知道的,从来不只是一个名字。
我更想知道的是:这家德国公司未来准备由谁来管?总部准备怎么管?又准备把多少权力交给德国当地?
本地化不等于简单地把权力交给本地人,总部管理也不等于把所有权力都留在中国。
真正合适的架构,往往是在企业的发展阶段、人员能力、信任关系和管理效率之间找到一个平衡。
而这个问题,也从来没有一个适合所有企业的标准答案。
如果你的企业也正在考虑类似的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情况或者问题。不同企业会有不同的答案,也许你的问题,就是我们下一篇值得继续讨论的话题。
关于我
我是陶薇,汉腾咨询(CLEVANA Consulting GmbH)的创始人。
过去十多年,我一直在陪伴中资企业进入德国和欧洲市场。从成立一家海外公司,到真正把海外业务运营起来,我越来越确认一件事:
企业出海真正的挑战,从来不是把一家公司注册出来,而是让它在陌生的市场里真正运转起来。理解当地市场的运行逻辑和规则边界,找到适合自己的经营方式,把“中国制造”一步一步转化为真正的本地化运营能力——从进入一个市场,到理解一个市场,再到真正扎根于这个市场。
我希望把这些年陪伴中资企业走向海外过程中形成的思考、判断和经验记录下来,分享给更多正在走向海外的中资企业。
法律依据提示:文中涉及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的任职、代表权限及变更登记,主要参见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GmbHG)第6、35、37、39条。
